《大河报》登报电话:400-887-0817 办理迁坟公告登报声明,通常用于政府征地、工程建设等需迁移坟墓的法定公示程序。以下是标准格式及办理指南:
一、迁坟公告标准格式
标题:迁坟公告 或 XX项目迁坟公告正文内容(参考模板):
迁坟公告因XX工程项目(或XX土地征收)建设需要,位于XX市XX区XX镇XX村XX地块(具体四至范围:东至XX、西至XX、南至XX、北至XX)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需迁移。
请相关坟主于XXXX年XX月XX日前,携带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及坟墓权属凭证,到XX村委会/XX拆迁办公室(地址:XX市XX区XX路XX号)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。逾期未迁的坟墓,将视为无主坟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。
联系方式:联系人:XXX(政府/项目办负责人)电话:XXX-XXXXXXXX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7:00
XX市XX区人民政府/XX项目建设指挥部(盖章)XXXX年XX月XX日
二、办理流程
材料准备
政府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迁坟公告红头文件(加盖公章)。
经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、
公告内容需经民政部门或项目指挥部审核确认。
三、注意事项
法律依据:需符合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及地方性法规,公告期一般不少于15日。
内容要求:
必须明确迁移范围、截止日期、补偿政策及联系方式。
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,需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联合发布。
保留凭证:刊登后需保存至少2份报纸原件,用于后续法律程序或补偿纠纷处理。
提示:若涉及大规模迁坟或争议,建议同步在项目现场、村委会公示栏等多渠道张贴公告,确保信息送达。

